物品描述
綜合正反面照片分析,此物品為透明塑料夾鏈袋包裝之乾燥加工水產品。包裝正面印有紅色「送禮佳品」、「珠海海味」、「來自海洋的鮮美食品」字樣,並印有珠海漁女像及港珠澳大橋圖案;背面可見內容物為黃褐色、不規則扁平狀之乾燥魚片或魚乾製品。
判斷依據
根據台灣入境防檢疫規定,已經乾燥、烘烤、調製或熟化之加工水產品(如魚乾、烤魚片、魷魚絲等),只要成分內不含有任何陸生動物(如豬、牛、雞、鴨等)肉類或未精煉油脂成分,且單一品項自用重量在 6 公斤以內,原則上免申報檢疫即可攜帶入境。
違規罰鍰
無(符合規定准予攜帶;但若經現場查驗發現含有陸生肉類成分且未申報,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之豬肉製品初犯重罰新台幣 20 萬元,其他肉類初犯罰 3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