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這是一款由香港永樂粉麵廠與吳師傅聯名推出的炸醬撈麵,包裝標示為香港製造,內容物包含乾麵條以及一包含有辣味豬肉末(Spicy Minced Pork)的炸醬調理包。
判斷依據
根據海關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含肉類成分之調理包若符合「軟式罐頭」標準(即經高溫高壓滅菌、氣密密封、可常溫保存、不含防腐劑),則不屬於應施檢疫動物產品。此產品為商業包裝且可常溫保存,通常符合上述標準,原則上可以攜帶入境。
違規罰鍰
若現場被判定不符合罐頭標準且含豬肉成分,初犯罰鍰新台幣 20 萬元,再犯 1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