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包含醬包、骨湯包、調味油包、辣椒油包、調味醋包及海帶包。成分標示含有食用牛油、豬骨原湯、雞肉、雞骨原湯及食用豬油,屬於半固態及液態複合調味料。
判斷依據
根據海關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僅含有肉類萃取物、精煉動物油脂(如豬油、牛油)或風味劑而無固體肉塊之調味包,屬於可攜帶入境之加工食品。此產品之醬包與骨湯包雖含豬骨與雞肉成分,但其形態為半固態複合調味料,屬高度加工之精煉萃取物,且無明顯原始肉紋理之實體肉塊,符合入境標準。
違規罰鍰
若被判定含違規肉類,最高可處新台幣 100 萬元罰鍰(豬肉製品初犯 2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