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越南 VIFON 品牌之牛肉風味即食河粉,包裝規格為 75 公克袋裝。經辨識包裝正面標示含有「GÓI NƯỚC CỐT BÒ」(牛肉濃縮高湯包)。此規格為一般袋裝速食麵,不含實體肉塊調理包。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一般乾燥袋裝泡麵若僅含有麵體、調味粉包、精煉油包(或無肉塊之濃縮高湯包)、乾燥配料,而無實體肉塊調理包,則准予攜帶入境。本產品為 75 公克袋裝,內附之牛肉高湯包屬深加工之風味醬包,不含實體肉塊,符合免檢疫攜帶規定。
違規罰鍰
若被現場檢疫人員認定含有違規肉類成分且未申報,初犯罰鍰為新台幣 3 萬元。若主動走紅線申報則免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