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這是一款由越南品牌 VIFON 生產的即食雞肉風味河粉。包裝顯示為 65g 袋裝,內容物通常包含乾燥米粉、調味粉包及油包。包裝上的雞肉塊與雞蛋為調理示意圖,並非內含之實體肉塊。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泡麵若僅含調味粉包、油包(含精煉動物油脂)或乾燥肉末(如高度加工之肉屑),而不含未經高溫滅菌之實體肉塊調理包,則屬於可攜帶入境之加工食品。此產品為一般袋裝即食麵,不含違規肉類製品。
違規罰鍰
0元(若主動申報且經判定違規僅需丟棄;若未申報遭查獲含違規肉類則為30,000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