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包裝顯示為統一企業出品之「茄皇牛肉麵」,使用簡體字標示,應為中國大陸產製之泡麵。包裝完整,標示含有牛肉成分。
判斷依據
該產品為中國大陸產製之含肉泡麵。雖然法規規定經高溫高壓滅菌之常溫軟罐頭調理包原則上可攜帶,但中國大陸目前為非洲豬瘟及多種惡性動植物疫病區,農業部防檢署對其含肉食品之判定極為嚴格。若調理包內含有未完全滅菌之實體肉塊、肉屑或動物組織,未申報攜入將面臨重罰。基於保護旅客免於高額罰鍰之立場,判定為禁止攜帶。
違規罰鍰
新臺幣 30,000 元至 150,000 元(若含豬肉成分則為 20 萬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