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中國大陸產製之袋裝速食麵,包裝顯示為五包入組合。內容物包含麵餅、調味粉包、精煉油包及招牌老壇酸菜包。包裝上的肉塊圖案為調理示意圖(写真はイメージです)。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一般乾燥泡麵若僅含有調味粉包、精煉油包(豬油、牛油等精煉動物油均可)或乾燥重組肉末,且不含未經高溫高壓滅菌之實體肉塊調理包(Retort Pouch),准予攜帶入境。此類袋裝泡麵屬於高度加工食品,非屬禁止入境之檢疫物。
違規罰鍰
新台幣 0 元(若主動申報且經認定合規);若內含違規肉塊且未申報,初犯處新台幣 3 萬元至 2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