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越南新華園(TÂN HUÊ VIÊN)品牌之綠豆榴槤口味朥餅(Bánh Pía ĐẬU - SẦU RIÊNG),包裝顯示內含熟鹹蛋黃、綠豆沙及榴槤餡,屬於常溫保存之完全烘焙糕點。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不含肉類且完全熟化之烘焙糕點(如蛋黃酥、常溫月餅)准予攜帶入境。此產品為綠豆榴槤蛋黃口味,其內含之鹹蛋黃及榴槤餡在烘焙過程中已完全熟化,且不含實體陸生肉類成分,因此原則上可以攜帶。然而,因越南為非洲豬瘟疫區,攜帶此類中式或越式糕點入境時,應確保成分表無標示豬肉、肉鬆或未精煉動物油脂(如豬肉粒、豬膘)。
違規罰鍰
若經查驗含有禁用豬肉成分(如豬肉碎、肉鬆或豬膘)且未申報,初犯將處新台幣 20 萬元罰鍰,重犯處 100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