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照片中為展示於博物館玻璃櫃內的北極熊標本,具有完整的皮毛、爪子及形態。北極熊屬於受國際貿易公約保護之瀕危物種。
判斷依據
北極熊(Polar Bear)受《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管制,屬保育類野生動物。攜帶其標本、皮毛或製品入境,必須事先取得出口國核發之 CITES 證明書,並向台灣農業部申請輸入許可。未經許可攜入保育類製品屬嚴重違法行為。
違規罰鍰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可處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