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常溫包裝的即食米線,包裝正面顯著標示「內含85g大粒肉醬」,顯示配料包中含有實體陸生動物肉碎成分。
判斷依據
該商品包裝明確標示內含大粒肉醬包。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來自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疫區(中國大陸)的陸生動物肉類製品(包含肉乾、肉鬆、肉燥、含有實體肉碎之調料包與肉醬包)一律禁止攜帶入境。此類含有大量實體肉碎之調理包不符合免檢疫之高溫滅菌罐頭放行標準,故禁止攜入。
違規罰鍰
若含有豬肉成分且未申報,初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再犯即處100萬元罰鍰;若為其他陸生動物肉類,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