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透明塑膠袋散裝之白色顆粒狀物品,以橡皮筋綑綁,缺乏商業包裝、品牌標籤及成分說明。外觀呈現膨脹後的穀物特徵,疑似為加工過的米香(爆米香)或未加工之生米。
判斷依據
該物品為散裝且無商業包裝標示,海關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無法判定其成分是否含有陸生動物油脂(如豬油)或肉類成分。根據規定,米類入境需為商業包裝且限量 1 公斤;若為加工食品(如米香),雖原則可攜帶,但散裝食品因缺乏成分表可供查驗,在非洲豬瘟防疫期間,無法證明不含豬肉成分或豬油之散裝食品具有高度違規風險,實務上極易被拒絕入境。
違規罰鍰
新台幣 3,000 元至 15,000 元(若判定為未申報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