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照片中為一隻活體家貓,具有白、橘、黑三色花紋,屬於活體哺乳動物。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活體動物(如犬、貓等寵物)絕對禁止作為一般隨身或託運行李直接攜帶入境。旅客若欲攜帶犬貓入境台灣,必須依規定事先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申請進口同意書、植入晶片、施打狂犬病疫苗,並於入境時配合臨場檢疫與隔離留檢。未經核准與檢疫程序之活體動物一律禁止入境。
違規罰鍰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未依規定申報檢疫者,亦將面臨重罰並依法沒入或退運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