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粉紅色長方形禮盒,白色封套印有「謹賀新年」及韓文字樣(근하신년),並放置於銀色保冷袋中。根據包裝特徵判斷為韓國節慶伴手禮。
判斷依據
該物品為韓國新年禮盒,外包裝未標示具體成分且放置於保冷袋中,無法排除含有肉類製品(如韓式肉乾、火腿、肉類加工品)或生鮮產品之可能性。韓國目前為非洲豬瘟(ASF)及口蹄疫疫區,凡含有陸生動物肉類成分之產品一律禁止攜帶入境。由於無法從外觀確認內容物是否符合檢疫規定,故判定為禁止攜帶。
違規罰鍰
若含豬肉製品,初犯罰鍰新台幣 20 萬元,再犯 100 萬元;其他肉類製品初犯 3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