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來自中國四川眉山的火鍋底料,淨含量258公克。成分包含牛油、辣椒、豆瓣醬、食用鹽、香辛料、白砂糖、蒜、蔥、醪糟、豆豉、花椒等。包裝為透明真空密封塑膠袋,內容物呈現固態油脂塊狀。
判斷依據
根據入境規定,經過高度加工處理且不含實體肉塊(如豬肉塊、牛肉丁)之火鍋底料准予攜帶入境。其主要成分牛油屬於精煉動物油脂,經商業化加工製程已排除傳播疫病風險,符合一般加工食品入境標準。
違規罰鍰
新台幣 0 元(若被判定含有實體肉塊且未申報,來自大陸之豬肉製品初犯罰20萬元,其他肉類初犯罰3萬元,但此物品原則上屬合規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