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工食品(含肉類萃取物之過敏原標示)可以帶回台灣嗎?

✓ 可攜帶入境
日本加工食品包裝顯示之過敏原標示包含雞肉、豬肉、乳成分等,此類標示在日系食品中通常代表產品含有調味粉、精煉油脂或萃取物而非實體肉塊,符合台灣入境之泡麵及一般加工食品規定,原則上可以攜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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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日期 : 2026/06/12

物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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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 • 雖然過敏原標示通常代表萃取物,但若該產品內附有「實體肉塊調理包(未經高溫滅菌)」或「實體火腿、香腸切片」,則仍屬禁止項目。
  • • 海關人員與防檢署可能有不同判斷標準,最終放行與否以現場檢疫人員判斷為主。

辨識結果

日本加工食品(含肉類萃取物之過敏原標示)

可攜帶
物品描述
照片顯示為日本食品包裝上的「アレルギー物質(過敏原物質)」標示表。標註含有小麥、卵、乳成分、豚肉(豬肉)、雞肉、大豆、芝麻、蘋果及明膠(吉利丁)。根據標示特徵與下方關於海苔採集的說明,此物品為日本產製之加工食品,如泡麵、飯糰或零食類。
類別
加工食品
判斷依據
根據台灣入境規定,一般乾燥泡麵、餅乾或加工食品若僅含有調味粉包、精煉動物油脂(如豬油、牛油)或肉類萃取物(Extract),而無實體肉塊調理包者,准予攜帶入境。日本食品包裝上的過敏原資訊標示「豚肉」或「雞肉」,通常指成分中含有微量萃取物或風味劑,並非指含有禁止入境之原始肉塊,符合檢疫規範。
違規罰鍰
0 元(若經查獲含有實體肉塊且未申報,初犯豬肉製品罰 20 萬元,其餘肉類罰 3 萬元)
風險等級
🟢 低風險

建議事項

  • • 請保留完整外包裝及成分表以供海關或檢疫人員查驗。
  • • 若拆封後發現內容物含有實體肉塊、肉乾或火腿等配件,請勿攜帶入境或於入境前丟棄至棄置箱。
  • • 對物品有疑慮時,入境請務必選擇「紅線申報櫃檯」主動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申報。

⚠️ 重要免責聲明

  • 本系統為輔助參考工具:此 AI 判斷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法律建議、保證或專業諮詢。最終入境規定以海關現場人員判定為準。
  • AI 技術限制:本系統使用 AI 圖像辨識技術,可能因照片品質、角度、光線或物品特性而產生誤判。AI 具有一定的錯誤率,無法保證 100% 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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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規定變動:海關及防檢疫規定可能隨時變動,本系統資料可能未即時更新。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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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方查詢:建議入境前再次確認最新規定,請查詢財政部關務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官網,或撥打海關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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