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根據包裝背面成分表顯示,此產品為「乾燥食肉製品」,主要成分包含進口豬肉(豚肉)、岐阜縣產飛驒牛肉(牛肉)及豬脂肪(豚脂肪)。包裝標示為常溫保存,屬於肉乾類加工食品。
判斷依據
產品含有實體豬肉及牛肉成分,屬於中華民國海關嚴格禁止入境之肉類加工品。雖然該產品經過乾燥處理且可常溫保存,但其不符合「高溫滅菌罐製」之免檢疫標準(非氣密金屬罐或經加壓加熱殺菌之軟罐頭,且不含湯汁),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禁止攜帶入境。
違規罰鍰
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初犯罰鍰新台幣 200,000 元,再犯處新台幣 1,0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