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中國大陸知名品牌「和成天下」之食用加工檳榔,包裝標示有「Green Areca」及「果子好 勁道足」字樣,屬於經過乾燥、醃製與切片處理的加工植物製品。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完全乾燥、醃漬或經加工調製且無發芽能力之植物產品,原則上准予攜帶。此物品為商業包裝之加工檳榔乾,非生鮮植物,且不具發芽能力。但因產地為中國大陸,須受限於旅客攜帶自用大陸地區農工產品每人每次合計不得超過 6 公斤之總量限制。
違規罰鍰
若超過自用限量 6 公斤且未申報,超額部分將予以沒入;若被現場檢疫人員判定加工不完全或具檢疫風險而未申報,可能面臨新台幣 3,000 元以上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