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包裝顯示為中國大陸熱門品牌「好歡螺」之沖泡型柳州螺螄粉,淨重258克,內含調味包、酸筍、花生、腐竹及鵪鶉蛋等配料。
判斷依據
根據海關與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旅客攜帶自用大陸產製農工產品(非肉類、非禁止檢疫物)每人每次限量為 6 公斤以下。螺螄粉內附之配料包若僅含有精煉油脂、調味粉或風味萃取物,而「無實體陸生動物肉塊(如豬肉碎、牛肉塊、雞肉丁)」者,原則上准予攜帶入境。
違規罰鍰
若配料包內被查獲含有實體豬肉製品且未主動申報,初犯重罰新台幣 20 萬元,再犯處 100 萬元罰鍰;若含有其他陸生肉類,處新台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罰鍰;攜帶總重超過 6 公斤者,超額部分予以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