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照片顯示為現做的麻糬冰淇淋大福,外層為糯米製成的麻糬皮,內餡包裹著白色與茶色的冰淇淋或奶油餡料,屬於現做散裝食品。
判斷依據
該物品為現做、無商業包裝之散裝食品。雖然加工乳製品(如冰淇淋)原則上允許攜帶,但此類散裝食品缺乏完整成分標示與包裝,海關人員無法現場判定其是否含有「生乳」或「新鮮水果」等禁止成分。此外,冰淇淋在長途飛行中極易融化變質,且在航空保安規定中屬於液體膠狀物,無法隨身攜帶入境,實務上極高機率被要求丟棄。
違規罰鍰
新台幣 3,000 元至 15,000 元(若被判定含有禁止之植物或動物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