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綜合兩張照片分析,此物品為無花果乾夾核桃仁。第一張照片為產品合格證,標示品名為「無花果夾核桃仁」,配料為無花果乾與核桃仁,產地為山東聊城;第二張照片為該食品之實物,呈現乾燥無花果包裹核桃仁之外觀,屬於散裝或非完全密封包裝之乾燥植物製品。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無種子之乾燥果乾(如無花果乾)及經烘烤加工之熟堅果(如熟核桃仁)屬於完全加工之植物製品,原則上准予攜帶入境。然而,因該商品在照片中呈現散裝販售狀態,且來自中國大陸,旅客攜帶自用大陸地區農產品每人每次合計限量不得超過 6 公斤,且必須確保核桃仁為已烘烤熟化、不具發芽能力者方可攜入。
違規罰鍰
若被判定含有具發芽能力之生堅果或未通過檢疫,未申報遭查獲可處新台幣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若主動申報則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