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包裝標示為「柴窯火腿製造所」之三明治,外觀可見夾有肉類(火腿或肉鬆)及蛋、起司等內餡,屬於需要低溫冷藏保存之新鮮夾餡三明治。
判斷依據
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規定,所有含有陸生動物肉類(如豬肉、火腿、肉鬆)之新鮮、冷藏、冷凍熟肉或夾餡產品(如三明治、漢堡、肉粽),均屬於禁止攜帶入境之動物檢疫物。該產品含有豬肉火腿成分,且未經過高溫高壓商業滅菌罐製處理,具有傳播非洲豬瘟等惡性動物疫病之高風險,因此絕對禁止攜帶入境。
違規罰鍰
未主動申報被查獲者,若該產品來自非洲豬瘟疫區(如中國大陸、港澳、越南等),初犯重罰新台幣 20 萬元,再犯即處 100 萬元罰鍰;若來自其他非非洲豬瘟國家,則處新台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