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描述
單個白色彎曲狀的動物牙齒(疑似狼牙、狗牙或野豬牙)吊墜飾品,配有黑色編織掛繩及刻有金色梵文的黑曜石圓珠,牙齒表面已進行拋光、打孔等物理加工處理。
判斷依據
依照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與海關規定,已經過拋光、雕刻、打孔或上漆等完全加工處理之動物骨骼、牙齒、角、爪製品,因已排除傳播動物傳染病之疫病風險,原則上允許攜帶入境。但此類物品絕對不得屬於華盛頓公約(CITES)列管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如虎牙、獅爪、熊牙、象牙等)。
違規罰鍰
若經海關或防檢署查驗判定為未完全加工之生鮮原態動物牙齒,或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製品且未申報,物品將予以沒入,並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走私,更將面臨刑事責任及最高150萬元罰鍰。